返回广西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贵港市港南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商务动态 >  正文
港南区开展猪肉肉品质量安全专项大检查
2007-11-12 19:53  文章来源:港南区经贸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为了保障猪肉产品安全生产和消费者的放心消费,促进我区养猪业和谐健康发展,根据国务院、农业部、自治区和贵港市的有关文件要求和部署,我区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《全区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》,积极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。
  一、组织家畜定点屠宰监督管理专项整治,出动执法人员115人次。进行了3次屠宰场(点)专项突击执法检查,对我区24个屠宰场(点)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,重点对屠宰场(点)的进场屠宰情况进行了检查。
  二、对我区市区和乡村农贸市场的肉品进点屠宰情况进行检查,对市场出售肉品违反定点屠宰管理条例的依法处理。检查了33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、肉食品加工企业、肉品流通企业和餐饮企业,要求建立和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,进货检查验收制度,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不得进入市场。
  三、分两个小组检查了辖区内24家定点屠宰厂、场(点)的设置情况,按照人口、消费量、屠宰能力、运输半径等指标考虑设置的合理性,保证家畜定点屠宰厂、场(点)生产的合格肉品覆盖95%以上乡镇。
  四、分两小组检查了辖区家畜定点屠宰厂、场(点)的生产条件,设计要求和工艺流程、设施设备、检验检疫、无害化处理等设施,做得较好的有江南屠宰厂、桥圩屠宰场、瓦塘屠宰场和木格屠宰场。化验室除江南屠宰厂和桥圩屠宰场具备外,其他屠宰场(点)都没有设置化验室。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网站管理: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 吴 博 电话: 010-65198950 Email: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内容组织: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: 刘励勤 电话: 0771-5304648 Email: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技术支持: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: 危 瑜 电话: 010-51651200-630 Email: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